• 2008年08月12日

    足球往事 - [文学原创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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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足球往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/ 顾彬
      
    我是从06年世界杯才开始喜欢足球的,那时候我大三。学校北门外有个酒吧,可以通宵看球,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最低消费,不点酒水也可以免费观看。同学阿波是个球迷,怂恿了几个后生每天晚上到酒吧看球,我也在其中。不过,我们都不怎么懂足球,只是因为实习期间生活无聊去赶热闹而已。尤其我,看足球就是为了去看自己喜欢的球星和进球的那一瞬间。要是比赛沉闷,我准会睡着。从晚上十点多一直到凌晨四五点,要是比赛缺乏激情或者没有神经质球迷的搞笑调侃,还真不好熬。
      
    说实话,大学时代我就像没碰过屎一样没碰过足球。但那次在酒吧看过几天后,忽然发现自己稍微有点球迷的感觉了。阿根廷输给英格兰那场,莫名其妙的令我沮丧了好一阵子,其实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支持阿根廷队。那群敦实彪悍犹如豹二坦克,操一口稀里糊涂的语言的汉子,真想不出他们有什么吸引人的。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,一旦你喜欢上某人或者某物,你的理性判断力就大打折扣了。到底一开始是怎么喜欢上的似乎不重要,人们经常产生事后诸葛亮式的错觉,以为自己的选择是注定的,于是我就常听人说起“ 命运”,“缘分”这样的词,依我看,这有点自我夸大的心理,上帝哪有闲工夫安排你那屁事?
      
    这一切都是极其偶然的,只要是里面有人参加的事情。过去的一点一滴汇成现在,现在的一点一滴又决定了未来,一直循环下去直到上帝不耐烦了为止。不过其中人的因素还是挺关键,虽然不是“注定”,但当事人自己还是可以“决定”的。当初要不是喜欢培,培要不是喜欢足球,我也不会有多大动力跟着阿波他们去看世界杯。说起高中时代体育课上为什么选择踢球,也和当时那帮一个比一个荒唐的同学有关。那时候踢球真的兴奋,人人只要跑起来就不停下,只要脚碰到球,必开大脚。而且那还是一颗排球,可谓功德无量。如果爬到水立方的房顶上,我一脚能把它踢进鸟巢里。这颗可怜的排球是我们班排球队获得年级亚军的奖品,现在我真想向它致以崇高的敬礼,只是不知道它身在何处,反正我没记得我们能把它踢爆,虽然我们尽力了。
      
    从字面理解,这应该算是踢球吧?我不知道严格的定义是什么,反正有十来号人在一个固定的矩形场地上争着抢同一个球,虽然不是足球。世界上有些事,你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不一定你就不能做到它。就算有个傻冒,窜出来说:足球应该是什么什么,我们照样开我们的大脚排球。而且理直气壮的把这称作踢球。事实上,当时打篮球的那帮后生对我们就很不以为然。世界上也有些事,你知道它是什么,应该怎么做,并且成为响当当的专家,你也不见得非得自己做到。就像那个叫谢曼.查福尔的游泳教练,他的徒弟游泳一个比一个顶呱呱,这个兔崽子居然从没下过水!当然,我们是不会为这种该死的问题烦恼的,令人烦恼的已经够多了。“雪”要是能看见我这么说,他一定会说:英雄所见略同!“雪”最大的烦恼是皮肤比大多数同学都黑,因为他认为太阳总是想着法的照他。我们踢球的时候,他会把这份怨气发泄到排球上,我们也为他感到不平。
      
    但多数时候,我们都在踢球中感到快乐。平时上课,自习,吃饭,睡觉都有那么多不如意的地方,因为那些都是别人安排你必须做的,而且还有规定好的步骤,目标就是要把你打造成五号螺母,正好适合这个五号的改锥。有的人身处其中就像泥鳅钻进烂泥里一样游刃有余,有的人却因为号码太小被五号改锥拧伤了。但当多数人毕业走进社会后,在多种不同大小的改锥蹂躏下,依然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号码,那就真的很可悲了。“雪”就是那个倒霉蛋,军校毕业以后他被分配到地方部队,平时训练太阳肆无忌惮的照他,他变得更黑了。痛苦的没办法,好一阵子,他一度萌生假装心理病而退伍转业的想法。当年我们在足球场上号称“配合必杀”,有很深的交情,所以他让我当他的顾问,写好行动计划让我修改。我看了之后感到像当年他经典的后背出球一样完美。可惜的是后来他的企图没能得逞。事实上,不管走到哪太阳无处不在,他这才是人生真正的无奈。
      
    真正倒霉到“雪”那种境界的毕竟是少数。多多少少,我们选择踢球而不是打篮球的人都有点凯子一样的小运气。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,我们在体育课上在四块砖头组成的矩形场地上获得了短暂的自由。凯子是我高中时代最要好的朋友之一,他有着娘们一般细长的胳膊和手腕,比一根牛肉版面粗不了多少,这令他很恼火。幸运的是他有两根粗壮有力的腿,被打篮球的小瘪三嘲笑的时候,他能踢出坦克炮弹一样凶猛的大脚,将对方轰得人仰马翻。他的传球也很棒,能牢牢的带着他自己和球一起穿过整个球场到达对方的球门前,球就像长在他脚尖似的。平时低调寡言,但每当这个时候他自己也会得意的说:我要让这颗该死的排球像虱子一样死死的粘在我身上!我很佩服他,相比之下,我和那颗踢不爆的排球的关系就冷淡多了。只要让我碰到它,在我大力抽射后,疲惫的同志们就会有片刻的休息时间了。
      
    有时候“雪”的带球也会让我们休息好一阵。因为没有场地的界限,如果有人抢他的球,他就一蹦一跳穿过旁边的篮球场,一直带到离我们很远的地方,玩到你不好意思再抢他的球为止。我们的球常常掉进篮球场地里,要是“雪”不出动,捡球的必是阿亮。我和他虽然曾是舍友,但并不像和“凯子”那么熟悉。在我印象里,他胖墩墩的,脸总是红扑扑的,说话从来都是心平气和,慢条斯理,很少见他生气。常年穿一身绿色的制服,造型很像税务员。收税是否称职不知道,但他的捡球能力无人能敌,即使不做守门员也没人敢和他抢着去捡球。他和“崔儿”是老搭档,守门员常常是他俩,一边一个。我们宿舍踢球的除了他哥俩还有牛,鸡,雄,一般都是跑全场。鸡的特点比较突出,他踢中球的概率把GDP的增长率远远的落在了后面,达到惊人的25%,但他不骄不燥,始终在不停的练习。隔壁宿舍的大鸟身高将近一米九,也是足球场上的后生,白蹿了那么长,他一点也不会打篮球。
      
    老实巴交的春也让我记忆犹新。他做守门员的时候也比较多,严肃是他一贯的特点。他只有享受别人幽默他的份,要是他自己闷着,他眼里的这世界无论如何都太沉重太严肃,需要他一刻不停奋斗,争取活得有模有样。他父母的教育,老师的期望,使他始终感到重任在肩。但他却是个平常人,没什么突出的才能,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。时间久了我们就知道他是个单纯的人,他的严肃很善良。所以在踢球的时候,我们只当是痛快的娱乐,如果他严肃起来,我从不放在在心上。他是个称职的守门员,就像为地下党的同志们放哨一般一丝不苟。当“雪”一蹦一跳杀过来的时候,他严肃的大喊道:赶快防啊,都干嘛呢!我们没有理,因为“雪 ”带的是别的场地掉进来的球,并不是我们的排球。雪的原则是,只要是球我就带,带到地球塌陷的地方为止。这种执着,除了阿亮捡球的公仆精神,春严防死守的一丝不苟精神,凯子大脚抽射的反抗精神,鸡练习踢中球的坚持不懈精神可以匹敌外,要是放在没什么精神的小瘪三们的篮球场上,恐怕会像巴顿一样势不可挡。
      
    坚持不懈帮了鸡大忙,长时间的练习使得他踢中球的概率接近百发百中。同时,他的学习成绩也扶摇直上。后来非典了,我和凯子分到一个宿舍,雪也在。我们楼下是校长书记主任们的宿舍,有一次我看见书记在水房冲澡。由于复习太紧张,我们再也没能一起踢球,就连聊天的机会也慢慢的减到零。同志们都全身心投入复习的大潮中,渐渐互相疏远了。除了相依为命的凯子,偶尔晚上出来聊天的石头外,我印象里没有别的活物了。炎热和疲惫已使我奄奄一息,雪,阿亮,春,凯子球场上的精神也慢慢凋零,中学时代基本上没什么活头了,就等考试完毕重新发芽呢。这时候,唯一金枪不倒风采依旧的是鸡,他越打越猛,像收到斯大林同志总攻指示的红军士兵一样,轰隆隆的挺进在纳粹德国狗熊皮一般柔软的土地上。中学毕业几个月后,他以一只取得胜利的雄鸡般的气势,像挺进柏林一样挺进了哈尔滨。我对那地方一无所知,对于我来说,那只是地图上的又一颗苍蝇屎。
      
    毕业后,雪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幸运女神的垂青,像李闯王似的兴高采烈的进京了。凯子虚晃一枪,没想到他和他最痛恨的家伙们,也就是那帮打篮球的同流合污一起去了天津。大鸟也在,又长了点,依然不会打篮球。阿亮,崔二兄弟默默无闻的消失了好一阵,直到后来,某个寒冷的冬天我在天津又见着了崔,在他们臭哄哄的宿舍住了一晚。我们聊的很轻松,他对我热情周到的款待,我当作一种兄弟情谊留在心底。而阿亮是四年后大学毕业才见过一面。他和鸟毕业后在同一个单位上班,沉默低调依旧,守门员的一贯作风。春中学毕业后又严肃了一年,第二年好像去了辽宁,再后来在几次同学聚会上见过几面,没多少可说的话。
      
    美军抓获萨达姆的三个月前,也就是2003年9月初,我穿着一身皇马队服,占领了阎锡山的老巢,折磨了我数年的鼻窦炎,竟在那个尘土飞扬,乌烟瘴气的高原城市里几个月内奇迹般的消失了。在那个伊拉克战场般的地方,我多年来第一次尽情享受到上帝赐予的最宝贵的东西---空气,我也见识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脚。但直到今天有件事依然令我感到遗憾,那就是高中三年我竟然像国足似的一个球也没踢进过!毕业了,忽然觉得这种机会越来越渺茫。感到孤独的时候,真想和兄弟们再痛快的跑起来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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